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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em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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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180
引用:
作者imhung
說好的修法咧!說好的嚴懲咧!


法律是不溯即既往
這位駕駛是3月14日撞死婦人,所以是適用舊法

按照以往酒駕撞死的人案例,大多會以過失致死起訴
引用:
第 276 條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會造成易服勞務的結果也不意外
舊 2012-08-10, 07:27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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