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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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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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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permaxfight
我在二樓就已經說了,結果後面還有人來亂場,真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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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對定上下限這點就搞不太清楚了
能解說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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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查到的
http://163.19.33.15/safe/safe-03-02.htm
引用:
Q6 : 各條文罰款上下限有何含義,期限內仍可以最低額繳款結案嗎?
目前民眾收到交通違規罰單後,如於期限內繳納則不論違規程度、車種大小等,
均可以條文規定之罰款下限繳納結案;新修正之處罰條例已引入分級處罰之理念,
就同一違規造成交通安全、秩序影響之輕重程度訂定不同等級之處罰,
不再以繳款逾期與否為高低額處罰之唯一依據(修正第九條),
故未來民眾於收到交通違規罰單後,依新修訂之裁罰標準表繳納結案即可,
各條文罰款之上下限,即係授權主管機關可於此罰鍰範圍內,
更公平、合理、彈性處理交通違規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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