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jc6352011
以前的一個老闆常常闖紅燈(很頻繁.只要沒啥車就闖)
我座他車時.跟他反映
老闆跟我說了一句話.從此我就盡量不座他開的車了(有時因工作需要.沒辦法)
那句話就是[紅綠燈是給憨人遵守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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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看沒車,代表2邊車輛都離很遠
此時你老闆開過去,如果被撞了,就代表撞人的那個應注意未注意
法官會認為"甲方先闖紅燈沒錯,但此時乙方仍距離很遠
如果乙方有行經路口減速,並注意車前狀況,則有充份時間迴避,因此可知,乙方並未注意車前況況,判應注意未注意,需負擔一半責任"
所以,你老闆是對的...
至少在台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