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odzilla chyx
有苦衷,所以承認作弊?
OK啊,300萬元獎金吐出來呀,動用國家資源拿到的教職辭掉啊,打官司打一半浪費掉的稅金還來啊
代表國家參賽作弊的選手,還想繼續擁有金牌規格的待遇?
一邊踐踏國家尊嚴又享用國家給妳的特權資源,一邊又放話什麼為了跆拳道發展一副委屈求全的樣子
是有沒有這麼噁心?
最後,一個運動員連維護自己的榮譽和清白的決心都沒有,我才不相信她會有什麼求勝意志
輸掉真的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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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真好
另一方面, 我覺得奧運不是練功夫的地方, 怎麼說都要有效率的觀念...
弄個積分的概念, 金牌三分/銀牌兩分/銅牌一分(或5分/3分/1分... 反正就是要有個標準), 看看韓國/日本派出多少人, 拿到幾分~~ 效率好壞立見高下
萬一沒那種實力, 就不要派那麼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