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IXES
所以假設今天警察要抓 P2P 軟體的使用者,
而警察自己也在用(儘管他可以辯解為蒐證)
但實際上因為同樣違法所以無法作為證據?
那真的要抓的話,以警察自身不會違法的方式,
就是直接請 ISP 提供哪個 IP 下載了什麼嗎?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日系的 P2P 軟體,
都會把下載下來的資料以 cache 檔案方式儲存,
直到完檔才會轉換成真正可以使用的檔案,
這種方式算是規避查緝的一種嗎?
但之前在日本還是有人因為上傳而被逮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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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以前日本放流動畫的share大戶被抓是因為流量太大被ISP抓包...
跟用什麼軟體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