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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6law.idv.tw/6law/law/%E9...9D%E4%BE%8B.htm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101年5月8日
【公布日期】民國101年5月30日
第五十三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闖紅燈)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前項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機車紅燈右轉600元
機車闖紅燈1800元
小型汽車紅燈右轉900元
小型汽車闖紅燈2700元
以上指的是期限內
紅燈右轉 =/= 闖紅燈
有些比較機車的警察
會將紅燈右轉直接開成闖紅燈請注意 
只要將違規事實照實寫就可以
罰鍰金額也不應該由警察寫在紅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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