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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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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是每個老闆對"賠"的定義不同.
以目前的景氣來看.
正常的路邊店面.
因為很多店面是自己的,人員是自己人(如老婆,小孩等),所以不用付房租,不用付薪水.
但如果以正常的算法來法.
店面算房租,人員都要算薪水,目前的景氣,確定的是目前店面有五成以上都是賠錢在做生意.
例:
小吃攤,一個月營業額30萬,扣掉食材成本,租金成本,還賺8萬好了.
這裡還有一個是,員工跟老闆本身的薪水沒有算,假設總共算4人好了,平均一人也才分到二萬的薪水.
如果是老闆加老婆加兩個自己的小孩,那的確可以說是算"賺8萬".
但如果是老闆自己一人,然後三個都是請的員工,現在請應該都要二萬以上.
那老闆本身是賺不到二萬的(原則上,這樣就算貼錢,因為實際出去工作,可以賺二萬以上,但現在賺不到二萬).
書局有在賣"開小吃攤"的書,裡面就有舉很多實際的攤位,然後粗估利潤,這都還是找生意比較好的,那個利潤算起來,說真的,乖乖的上班拿底薪還比那些小吃攤日子過的還好,因為多不了多少錢,但每天工作時數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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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吃攤還好算,因為大部份都是沒繳稅,沒用什麼保的...
正常的公司就更麻煩了,有研發,有更多器材,還有很多無形的費用(如電腦折舊率,網路費等等)
這種事情,有自己創過業的,就比較能夠知道怎樣算.
但其實是蠻容易體會的,觀察一下店面就知道了,很多都是一直再開新店,很多店再關店.
正常會到關店,不會只賠一點錢就關了,都是賠到很大才會關,至少也會半年以上都是賠錢,但開關的速度,就知道目前景氣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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