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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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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RG
如果火車駕駛依規定,夜間亮燈,發現路人鳴笛,煞車,應該可全身而退。
夜間開車不開燈,司機看不到路人,路人也看不到車。


鍵盤柯南(?? 我說我啦,畢竟我也沒看過判決書的原文 )

夜間行車未開遠光燈

詳情是 因為要會車, 而會車規定是開小燈
(而且台鐵有提出火車行車時間;表示當時真的有的有會車的情形 )
但是法官不採信台鐵的會車證明
1審是 正駕駛 2年徒刑 ,副駕駛 1年徒刑
2審是 正駕駛 拘役五十 副駕駛 卅日

最後結案 正副駕駛都無罪,但是民事賠償 幾十萬 ( 映像中是40萬 )
無過失還要賠錢, 怎不是死者父親要陪台鐵的損失??
舊 2012-08-08, 12:59 P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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