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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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一個月前的檢舉回覆.內容如下:
敬愛的市民您好:有關您反映電xxxxx號人民陳情案,經查屬「臺北縣淡水河至大漢溪、新店溪藍色公路疏浚工程(第一標)-淡水河疏浚及忠孝橋、華江橋碼頭新建工程」土方暫填區,土方清運完成後,再將高灘地整地攤平,經本局101年7月26日邀相關單位會勘,既有自行車道已遭土方覆蓋,並請廠商2週內將自行車道清出並恢復功能,其餘空地撥撒草種,恢復綠地。感謝您的陳情與建議,造成不便,尚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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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一個小市民沒法辨識回覆內容之確實性,僅就自身所見而言.
那裡並沒有自行車道,填土區原先是行人休憩步道+生態區(一整片雜樹叢),傾倒廢土
之後,陳舊但仍堪用的公共設施(路燈,石椅,欄杆,步道區花草,生態區雜草樹木...)早已
被鏟除損毀.
這要怎樣才算是"恢復"...再花一大筆經費開標重建?
更何況只是清淤,怎會各種垃圾量多到誇張,尤其紙張類早該被泡爛分解,磚頭之類的
建築廢棄物又怎會出現在淤泥裡.
某些最初的填土區早已經整平植草,不細看根本看不出土中有大量垃圾,感覺從一開始
包商就絲毫沒有要移除填土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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