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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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有不少人不懂什麼叫 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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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跑去遊泳~然後遊去危險水域找刺激~
結果出包要人救~人是被救了~但救人的也不小心死了
有違法嗎? 沒有嘛~當然就是合法的讓人去死不是嗎?
合法登山~合法失聯~合法的讓人搜救~合法的讓人在風災期間上山搜救看有沒有機會遇難
不也是合法的讓人去死?
都合法啊~沒錯吧
明知山有虎 就是高風險
低氣壓型成了~預報可能會型成颱風襲台 就是高風險
準備超車時~看到對向車道有車~如果對向車道的車不讓不做回避~你硬要超車會擦撞~就是高風險
說真的啦~跑去山上是你們的自由~但牽扯到別人時就不再是「你自己的事」
你們死不死~除了你們的親友外~我不知道還有什麼人想理
我關心的是救難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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