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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mpom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367
引用:
作者GIRORO伍長
這方面我印像9x年後勞動法令已經改了

雇主要負舉證責任、勞工不用
所以勞工亂講話的時候
雇主要有勞工簽字文件證明該勞工亂講話


不然只採信勞工論述

我老爸辦過這種案子、該勞工職災受傷、指責雇主沒有做好保護措施
只是這事經過兩年才幹,事故現場早就因雇主停業拆除掉了

沒有保留現場照片之類的佐證

所以那個雇主下場是很慘的



幫補充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7條有規定:「勞工因職業災害所致之損害,雇主應負賠償責任,但雇主能證明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不過似乎訴訟上很少當事人會主張本條規定的適用。....這是沒根據的 我猜的

不過職保法 台灣實施10年 確實應該被監察院 糾正一下
職災勞工 有時候 下場 並非外界想像 勞保局 給付補償...這樣單純



反正發生 意外 就是找律師處理 當然是斷手斷腳那種失能..
建議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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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良行政機關 新北市衛生局
新海橋下那棟。交通不方便耶
Ghost island = 呆丸 Welcome to Taiwan!
舊 2012-08-08, 12:54 A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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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mpom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