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IRORO伍長
發生事故時,交通罰則開再重,重得過那些民刑事嗎?
基本上,台灣的勞動法條99%都是抄日本
是日本有問題、還是台灣勞工文化有問題……
勞安事故大條的才難搓,你沒看到去年南亞被停工了嗎?
人命案件不是隨便那個阿貓阿狗有本事碰的
發生重大職災不報、被查到就是無條件1年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期
只有不懂勞動法令的工地負責人、雇主
面對不懂勞動法令的勞工才敢在這方面亂來
你要批評法令前、卻沒做任何研究
單取支字片語大放厥詞、在那邊自怨自憐,有啥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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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事情大條的好搓嗎?
南亞的工安如果是開在國外
去看看台塑集團在國外吃的工安官司再跟國內比比吧
找日本勞動法規來墊背也要看看台灣跟日本的工安環境怎麼比
真有日本的法規及執行力會差成這樣嗎?
從薪資歪到勞基法再歪到勞工安全
然後再一路聲稱跟指責別人如何如何
這種辯護方式對於強化大家對台灣的勞動主管機關跟法規的信心,有啥鳥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