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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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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71
Question 勞動契約的問題

在一間企業做了一年多.....但是屬於派遣工
然而企業對派遣工一個月簽一次續聘契約.....一直持續下去


雖然做了一年多的派遣工作.......但因為一個月簽一次續聘契約
若哪天不想做了....

可否依勞基法第16條規定,工作滿3個月以上才須提前預告雇主
工作未滿3個月,依規定是不必提前預告雇主
而可以不對企業提出預告,直接通知人力派遣說辦離職嗎
     
      
舊 2012-08-06, 10:00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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