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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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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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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IRORO伍長
這時你該問:
老闆你的責任制有受過主管機關核定同意嗎?沒有在法律上就不是責任制


請問有沒有甚麼職務或職位在勞基法中已認定為"不須經過申請即視為責任制"?

每家企業都把責任制三個字掛在嘴邊,勞工謀職面試的時候沒聽到這三個字還會自動腦補 "應該是剛剛面試官漏講了",有這種風氣顯見責任制不但被濫用,而且不申請也不會怎樣,10家企業有9.9家可以高興說你是你就是,不經申請到底是違反甚麼? 罰甚麼? 面試的時候你沒有對責任制三個字提出異議就報到,是不是在勞基法上也視為你同意這樣的勞動條件?

企業: 你不同意可以啊,就拉倒不要來上班而已,我找下一個

勞工: 10家有9.9家都來這一套,不接受這樣的規則是要叫我去哪找工作?
 
舊 2012-08-06, 06:38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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