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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K-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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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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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tl
台灣法官檢察官律師都是考同樣的司法考試,在同樣的司法訓練所訓練。

其實應該先考律師,然後有律師執照五年後才可考檢察官,有檢察官資歷五年後才可考法官。

這樣的法官應該就非常食人間煙火。

最後,再加上陪審團制度,這樣就沒有法官自由心證的問題。

你住哪一區的?出來選立委我一定投你一票.

台灣就是需要這樣.
舊 2012-08-06, 04:58 P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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