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一看就知道是「芭樂文」。
第一,什麼年代了還有人用「電驢」(eDonkey)嗎?
參考
http://www.emule-project.net/
10年前,電騾(eMule)上場,電驢就被KO下台一躹躬。
再下來主流盟主換成BT,接著換成免空興起。
第二,如果不是反串文,真的因「兒童色情」被檢方提告,照理檢方會開搜索票給警方直接扣押電腦主機和硬碟等犯罪證據才是。
光憑警方用p2p軟體得到幾個上傳「ip」再錄影存證,證據力太不足。
畢竟現在是後PC時代,家家戶戶都有無線分享器,鄰居用你的無線網路做壞事,留下的網路足跡就算是你的。
另外,中華民國居民資安教育趨近零分,隨時有30萬台以上連網電腦中木馬而不自知,利用他人遠端遙控來做脫罪的藉口機會不小。
第三,電騾能歷10年而不死,自有其迷人之處和「先進」的設計機制。
一堆人鬼址什麼P2P軟體在下載的同時就上傳,警方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