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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23
引用:
作者orea2004
並不是這樣。
營業稅是跟業者收的,只是營業稅被設定成可轉稼。
燃料費如果隨油徵收的話,這個才叫做代收。


可轉嫁,商家一定轉嫁,那就跟消費稅沒差別,最終支出稅的就是消費者

真正合法商家要繳的大頭是營所稅,是賺的毛利去報繳稅金,這部分可以用費用等的方式合法少繳一點

商家對營業稅(開發票)的排拒是1.營業額曝光,不容易呼攏營所稅2.多一道開發票手續還是費錢費工

至於商家不開發票,如他的價格比有開的商家低超過5%,那他就是幫客人也幫自己逃漏稅

如他的價格跟有開的商家一樣,那就是自己逃漏稅還污了客戶的5%稅

只要你有拿到過發票就繳過稅,看到稅金亂花,都可以不爽,不過不爽改變不了稅金亂花的事實
舊 2012-08-06, 10:38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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