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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cu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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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1,341
這感覺上有點像讓法官的自由心證空間極大無比
等到開車用路人因為"應注意而未注意"而被判刑
你才知道會多慘
每次看到這種新聞就覺得一肚子火....

引用:
作者sanpig1221
應該是說....你就算有路權...對方違法...
但這並不代表你有路權就可以撞人....
反而因你有路權, 應以有善良管理人的做法...
看到對方違法, 而不是無視他人安全直接撞上....

因此...有路權...不代表你就有理....
因為你在"應注意而未注意到"對方時, 就撞了上去....
因此...你也是違法的....

而對方違法...不見得與你自己的"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善良管理的違法來得重....
為什麼....
因為對方違法...並未傷害到別人....
但因你"應注意而未注意"(過失), 就算你有路權, 你因此撞上別人....
因此....你過失造成的傷害顯然比對方違法來得大.....
所以....你...當然有罪....
舊 2012-08-06, 06:53 A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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