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OFUE
火車有優先路權,
但是火車沒有撞人或撞車權,
發現軌道上有人或車停滯或行經,
有三種選擇可以供火車駕駛選擇:
一、保持正常速度撞下去。
二、加速撞下去。
三、煞車減速將可能發生的危險情況降至較低程度。
正常的火車駕駛通常都會選擇第三種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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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汽車駕駛也是選擇第三種,然後撞上後被法官判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時行車紀錄器就很有用了,可以上傳Youtube,再把判決翻成英文,讓外國看笑話。
以台灣政府最怕被外國笑的個性,多累積幾個影片就會改了。
ps:在日本闖平交道造成事故,要賠償鐵路公司所有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