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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in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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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5
小弟因為有緣所以到X甸裡面當了幾個月的「專業志工」,也就是有能力作
社工的工作的志工。那時小弟服務的是身心障礙者,也就是有領殘障手冊的
人。在進行訪視還有電訪時,每個人大部分都有金錢上的問題,沒有金錢上
問題的人往往是因為"大部分的"家人都非殘疾人事,也就是說隔代遺傳殘疾
的不在少數...

該機構每個活動和補助都是能省則省;並不是說活動都不提供器材或是不提
供茶水,而是大部分都有嚴格的把關每筆開銷,所以在活動上面的開銷都是
很少的。最大宗的開銷我覺得應該是人事,但是社工的薪水比對他們的工作
量真的是少的可憐。

小弟服務的地方算是資料管理以及後續追蹤訪視的分部。我常發現該分部的
社工大部分都在進行資源連結,也就是將這個個案轉介給另一個有提供該服
務的機構。就像我們那邊並不提供金錢補助,所以大部分都是轉給有提供的。

裡面有很多人被轉介後,都只能領到1~2個月的金錢補助。每月大概1萬多
元,這1萬多元也是多個機構所補助的總合。然而為什麼不補助久一點? 因
為大部分都是身心障礙者失業後,家裡有比該位身心障礙者「還需要」補助
的人,才得以申請──大部分的機構與公家機關都認為,身心障礙手冊 = 補助、
中低收入戶 = 補助,那你還需要補助,就是你有不當消費。然而很多人都是
身懷債務或是有貸款在背後壓著。所以在你還申請該額外補助的前提下,你
這個家人就需要去找工作,如果過了1-2個月都沒工作,就會被歸類為好吃懶做。

這樣說很偏激,但是八九不離十。
對於這樣的做法小弟是很認同的,因為人心險惡的狀況下...難免需要先自保...~"~
如果為了幫助別人幫助到最後連自己的基金會都倒了,那挺慘的...所以補助
的把關是必要的。

但是這樣的政策小弟也不置可否的認為有不妥之處,就像有人因為資格未達
復康巴士,然而又有躁鬱症,坐公車會因搖晃或久等而對路人、司機破口大
罵,所以只能搭計程車。但是當這個個案的補助開銷被政府社工處的人檢核
時,就會被罵...因為計程車算奢侈品。

這種助人事業在我沒走進去之前我也覺得他們是在斂財...進來後我多少有所
改觀,但是我認為斂財的仍然是琳瑯滿目.. -.-
舊 2012-08-05, 09:28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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