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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燈亮就算有路權?應注意而未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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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RORO伍長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引用:
作者
josetsun
講的好像很嚴謹,可是司法體系給人民的觀感就是
公務員處事邏輯便是按法條做事
所以不用期待他們會天外飛來一筆(會收錢的除外)
基本上我是認為大部份台灣民眾對於法條應用邏輯並無概念
思考邏輯又不按法條的規則來作戰
下場當然就………
像之前談颱風外送
有人拿「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公共工程施工安全衛生須知」的「吊掛作業」說:
同樣的機車操作也可比照辦理…orz
PIZZA店是「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嗎?
外送是「吊掛作業」嗎?
最重要的「工作場所」定義也沒搞清楚(那是有明確定義的)
法條不對、施行的地點、對象也不對,等同拿明朝的劍要去斬清朝的官
2012-08-05, 12:5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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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RORO伍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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