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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燈亮就算有路權?應注意而未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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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f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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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3
引用:
作者
lwm
正好符合〞應注意而未注意〞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03條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
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
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果然是跟法官同樣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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瞇了一下代表我還在意
旺了兩聲代表我會離去
古拉豹的紙模型倉庫 - 阿弘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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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05, 11:58 AM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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