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yeric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38
引用:
作者untitled
我的疑問在於Dr.Dre又不是"競賽中"出現的,為啥贊助廠商有權利不爽?
如,台灣轉播奧運,結果AD插HTC產品,這樣那些贊助商有權力抗議?
現在是說,有些選手被拍到,"競賽前"有戴Dr.Dre的品牌耳機
這個規範看起來十分奇怪
乾脆奧運做安檢,非贊助廠商品牌不准帶入,這麼不管別人怎樣拍,都不可能違規了,您說是吧?


你說的其實早就在做了
可樂生產公司也就那兩大廠
一個贊助了 另一家的可樂就會被禁止在會場出現(不能私帶飲品入內+場內只販售贊助廠的產品)
奧運?奧運精神早就被奧委會自己搞死了
完全的商業導向
舊 2012-08-05, 02:01 AM #3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yeric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