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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21
引用:
作者limaike.
中文新聞根本就是搞錯方向,新聞中並沒有只針對韓國企業,就只是單純的報導一個企業可能利用游擊式的行銷手法,然後他們的作法可能影響那些奧運的官方贊助商,對那些贊助商來說,這是對他們來說不公平的

我猜大部分的人都不懂這個是甚麼意思
一般人應該都會認為行銷的"對象"是電視機前的觀眾
而這個案例,"表面上"看來卻是運動員
看了Elros提供的新聞後,才知道原來奧運對贊助商的保護是遠超乎我的預期
我原本認為AD的範圍只有賽事中,原來是延伸到整個奧運的"任何時間"
而範圍原本只該在競技場,原來是延伸到連周圍的商家都有
不知道今年奧運有沒有限制不准提及非贊助商的品牌,連言論自由也一併限制
舊 2012-08-04, 07:55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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