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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42章經
我只能說
你的腦補能力一流
本篇文章
我從一開始即不斷強調
我認為這操場不適合做棒壘球的打擊活動
因為潛在危險十分明顯
不論是誰,不論何時,不管任何情況皆同
結果
你一定要把我的發言跟"反棒球社"給畫上等號
我反對的是某種特定行為,不是某個特定對象,至少我所有發文皆未提到"棒球社",也未針對之
無論你是選擇性失明還是不慎曲解,都請你先搞清楚
我前面也說
除了揮棒打擊之外的任何行為
我都不表示意見,不贊成也不反對,一切交由校方以校規決定
如果該社團於此操場並沒有揮棒擊球的練習,我自然也沒有反對的立場
你要如此跳針腦補我的回文
就隨你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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