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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ym000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因為版規不是憲法、法律或命令,所以沒有這種位階適用,結案

私人網站的話,也是算站長的財產權之一,原則上自由處分自己的財產也是憲法上的權利。那你要你的言論自由,站長要他的自由處分財產,誰說了算咧,憲法又寫的不清不楚的,只好讓法律做更具體的規定了。去找看看定版規這個有沒有什麼強制禁止規定說不行的,還是那裡有規定言論自由大於財產權的,這樣你就有機會了...
舊 2012-07-30, 02:58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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