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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光啊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1
引用:
作者fgasfgasg
釋憲並沒錯

只是大家看的,是那個當事人的個案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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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要知道一件事,釋憲並不是被告的司法救濟程序

而是解釋憲法或檢視法律、法規命令有無違憲之處

大法官針對是「行為不檢有損師道」一律終身禁教,這條文

因為「行為不檢」這法律用語太模糊、廣泛(不確定法律概念)

如果僅因行為人喝醉酒,跑到人行道睡覺,這也可以解釋為「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然後終身禁教,這是不是就略嫌矯枉過正了?

所以,解釋文才又說,應明確規定何種行為構成「行為不檢有損師道」

這是要立法者訂出,違反行為到何程度為懲處,何程度要終身禁教,而不是一句「行為不檢」就統統禁教

這也才符合比例原則


你的解釋一箭中的,可惜鄉民們根本不愛看也不想知道,他們想的只是又可罵罵威權人士

腦殘智缺,這才是來七八區的精義...


有這樣的鄉民才有這樣的記者,明明是正面就偏偏要往歪面報導,不為什麼,因為

真像不重要,大家有得罵才好看!!

 
     
      
舊 2012-07-28, 04:22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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