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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2號解釋: 不檢師終身禁教 大法官: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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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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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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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75
不檢師終身禁教 大法官:違憲
釋憲理由書認為,教師法規定限制老師終身不得再任教,完全扼殺當事人改正的機會,若當事人因自省自新後能再重返教職,繼續貢獻所學,才是體現教育真諦的典範。
大法官認為,
教師法應明確規定何種行為構成「行為不檢有損師道」
,..
劃一下重點好了。
2012-07-27, 10:25 PM #
5
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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