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arinese six
我不知道你有無接觸過吸毒的人
不過顯然你的實際生活在鍵盤上打字比較多
如果吸毒沒罪 是用尚無犯罪事實 這個理由去認定
那種海落英、罌粟花都應該不行定罪。(又還沒做成成品)
殺人未遂這一條 也應該廢掉(因為沒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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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你有無接觸過吸毒的人
不過顯然你的實際生活在鍵盤上打字比較多
吸毒人不是一吸毒心腸就由好變壞,突然變成十惡不做的壞人,開始殺人放火
而是吸毒有成癮性,往往靠自己的力量無法克服
接著面臨的就是經濟壓力和成癮作用的拉鋸,走投無路下只好犯罪
所以一昧的甚至鼓勵的讓社會對他們貼上惡性標語,讓他們變罪人對社會有什麼幫助
只是讓他們更孤立,更難去戒毒,社會的問題依然存在
唯一的不同就是鄉民嘴炮讓他們有某種自我感覺良好的偽正義快感
吸毒成癮者本來就有生理上的弱勢,還要被這個落後的社會所歧視
這些人的心態,邏輯上不就跟反對麥當勞之家的人雷同嗎,不過是既得利益的傲慢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