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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david_lin
還是搞不懂嗎?在這自嗨沒用
就算把大家搞混,現實中,不一樣就是不一樣,
不然就不會有禁行機車,所以留點力去對交通部吧.

這個我不知道說過多少遍了,這些人到底是聽不懂,還是像你講的,故意要把大家搞混?

把機車無差別視為汽車,對機車使用者有甚麼好處嗎?
或者說,把大家搞混,對這些人有甚麼好處嗎?
舊 2012-07-27, 01:14 AM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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