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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太古
確實您在前面並沒有在討論混合車道
只是在前面您的回文提到了我才在這邊又跳針說了一次我的看法
而2號車道的問題,您、我、樓主都是認為可以騎的
不過樓主也有提出很多人都騎在路肩的證明
但我相信那些人智商是沒有問題的~
可是既然2號車道可以騎,為什麼人們都騎在路肩呢?
法律位階的問題應該是我一開始起頭的
因為那個大叉叉的關係
想說會不會有懂法律的來解釋一下
結果沒有XD
我只是想要說明,為什麼會用一個不是法律的東東卻硬要把法律名詞畫大叉叉~

這一點我可以給你我的看法,因為事實上,除非外側(1號車道)被擋到,否則我騎機車也是都騎1號車道,不會騎2號車道.

我的理由是這樣:
1.騎機車事實上是相對危險的,我慢慢騎在外側車道(30~40km/hr),汽車要開快一點,可以走2或3號車道,我和快速的汽車在同一車道的機會減少,就少一分被汽車撞到的機率.
當然在外側也可能被汽車撞到,但外側的車道因為有機車,所以汽車不至於車速太快(和中內側相比).
2.機車在停紅燈時,都比汽車有優勢,可以從右側超前到前方停等區了,沒有必要的話,多讓一條車道給汽車(汽車體積大),交通不打結,對大家都好.
也有點像電扶梯一樣的概念,我不趕時間,我就靠右邊站,讓趕時間的人可以由左側通行,互相一下,禮讓一下,交通問題就比較少.
舊 2012-07-27, 01:05 AM #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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