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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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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9
引用:
作者referee_c
去爭那條車道叫做甚麼名稱,根本就和主題無關,所以我從頭到尾都不會去碰這個部分.

我要指出的部分,就只是樓主所言[很多人都不知道中間那條車道(不管叫甚麼名稱)可以騎機車],這是錯的.
你可以試著回答我上面貼圖中,2號車道是不是可以騎機車?
然後再問問自己,真的有智商沒問題的人,會認為2號車道不能騎機車嗎?

而會提到[法源位階與適用順序],是因為幾位網友一再強調法律的位階問題.
而經由連結中專家的說明,我們可以知道[適用性]和法律位階高低的關係,甚至會是完全相反的.

因此,我並不認為那一方完勝.
應該還有討論空間.

確實您在前面並沒有在討論混合車道
只是在前面您的回文提到了我才在這邊又跳針說了一次我的看法
而2號車道的問題,您、我、樓主都是認為可以騎的
不過樓主也有提出很多人都騎在路肩的證明
但我相信那些人智商是沒有問題的~
可是既然2號車道可以騎,為什麼人們都騎在路肩呢?
法律位階的問題應該是我一開始起頭的
因為那個大叉叉的關係
想說會不會有懂法律的來解釋一下
結果沒有XD
我只是想要說明,為什麼會用一個不是法律的東東卻硬要把法律名詞畫大叉叉~
舊 2012-07-27, 12:23 AM #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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