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yesvell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12
能不能規定 "電信業者必須依法以成本價格提供一般民眾電腦及網路設備、上網等基礎設施,並於一定期限內促成全民上網率由目前60%,提升至90% 。 另外,增列電信法第99條,要求電信業者將之盈餘分配50%供社會福利及慈善活動"

以建立公平開放的環境
舊 2012-07-26, 04:41 PM #4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yesvell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