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拈花微笑
*停權中*
 
拈花微笑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44
引用:
作者sclee
簡言之 大法官對我國國情實務上並不了解

一般通姦罪元配只會告第三者放過自己出軌的配偶 明明通姦兩個人都有爽到
結果實務上永遠只有倒楣的第三者受罰,這才是婦團喊不公平的地方

個人認為不廢除也可以,應該修法要麻就兩人一起告,不得選擇只告其中一人,否則有人吃定配偶每次出軌去求情得到元配的原諒就可以免除刑責


本人的基本信念:限制政府的權力,保障人民的權利。

所以,像廢死、通姦除罪化...........,個人是贊成的。

不過,配套措施亦要一併考慮。
通姦除罪化,民法亦要有相關的修法。
舊 2012-07-26, 10:33 AM #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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