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utl
歐美還有路面電車哩,巴西的公車專用道更是完全專用,跟軌道車輛幾乎無異。(你照片中的那部公車,有好幾節的長度)
大眾運輸工具有專屬的車道使用權,是為了避免困在私家車陣中,如果有錢的話還可以用軌道平交道,更有錢的話就全程高架地下化。
台北市的公車專用道,有的行之有年,有的倉卒執行被罵後又改,你有去研究彼此的差異嗎?
歐美日機動車輛路全都一樣,這概念可是一開始就有的,而不是一開始四輪車佔路面比例多少,兩輪車佔比例多少而決定的,他們當初考慮的是獸力車與機動車輛衝突的問題。
而且歐洲地中海區都會,機車的密度一樣很高,也沒因此限制機車路權。
至於小客車上高速公路的問題,台灣以前800cc以下依法也是不能上的,後來Smart進口前才突然修法的。
另外真要做到機車分流,就要像高雄那樣作,用分隔島分開機車與自小客,自小客在內側車道等右轉燈亮起才能右轉。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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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PO的那張那台公車是兩、三台~
而呆北的公車專用道當然沒研究~我只知道有人整天幹~
幹的理由
1.沒公車專用道的地方,公車要載人或放人就要向右旁,對機車騎士很危險,迫害機車。
2.有公車專到道的地方,公車專用道利用率不佳,應該開放機車騎上去或廢除公車專用道。
呆北是早期就蓋的差不多的城市~道路已經很難拓寬了~所以才會一直推大眾運輸
這點跟高雄差很多
然地中海都會區...能不能提供一下是哪些
不然我大海撈針找到的都是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