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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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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9
引用:
作者referee_c
好吧,你既然一定要我講,我就野人獻曝一下,錯了可別笑太大聲喔.


http://www.judicial.gov.tw/Qna/content.asp?seq=515


受監護宣告,表示此人無行為能力,因此選罷法規定此人不能行使選舉權.


我解釋的對不對啊,是不是正中你的下懷?

那為什麼未滿20歲的不能選?
舊 2012-07-25, 09:26 PM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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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古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