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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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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二手市場
文章: 89
引用:
作者referee_c
很好,雖不中,亦不遠已!

還差一點點,加油!

那你說說為什麼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http://www.6law.idv.tw/6law/law/%E5...8D%E6%B3%95.htm
第十四條(選舉權之要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除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外,有選舉權。

你要來解釋看看嗎
舊 2012-07-25, 08:43 PM #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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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男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