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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二手男
第一百三十條(選舉及被選舉年齡)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二十三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這樣可以嗎

很好,雖不中,亦不遠已!

還差一點點,加油!
舊 2012-07-25, 08:40 PM #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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