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orea2004
這個說法有問題,我認為那個斷面圖畫上汽機車並排只是要說明這個車道
機車轎車都能使用而不是允許並行。即使那個車道在規範上寬到夠兩台轎車
並行也一樣。因為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裡規定同車道並行是違規的,而且
超車時必須距離兩側車輛50公分以上。
就算是平行互不從屬的單位,兩方的各種法律規章也不能彼此有所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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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有寫(快車道+慢車道才是混合車道)
若是"在雙向各單一線道上車道寬跟混合車道規定一樣.或有畫路面標線的.才會符合設計規範的斷面圖.因為夠寬所以汽機車可以並行."
就有可能跟現行法規有衝突.
我想表達的是鄉下地方有些道路是中間只有雙黃線但兩側白線是路面邊線這種車道樣式.
通常都是機車騎在比較靠兩側.可是中間卻還容得下汽車行駛的這種車道.
所以我覺得他的斷面圖這樣畫會誤導人家.(因為鄉下地方都是這樣騎的)而且並沒有明白表示出來混合車道的分界在什麼地方.
而且混合車道寬度都是比其他車道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