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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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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漲 停
你這篇怎麼跳過去了 ?


明明就離題了,還要別人一起跟著起舞嗎!?

簡單一句話:

交通部並非掌管所有的交通相關業務,

內政部也是其中部分業務的主管機關,

都有其適用範圍的法源依據,

所以,沒有誰聽誰的問題!!

硬說交通部對,內政部錯,就犯了行政劃分混淆,以及邏輯上的錯誤 ....
舊 2012-07-25, 01:56 PM #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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