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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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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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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二手男
誰錯誰對那要看交通部跟內政部自己的說法.不是你我說的算.
兩個不同但相同層級的行政單位.

還有我有修改一下這篇請你在看一下



交通主關機關是交通部 ..
交通警察開立違規罰單的法源依據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這都是交通部的主管範圍 .

當自行車騎到快車道 , 被警察開單 , 警查根據的是我上面寫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這裡面處罰的是慢車不能行駛快車道 .
而營建署的道路規範卻說自行車可以行駛快車道(混合車道) , 不用太深層的思考 ,
你會知道對錯 .
 
舊 2012-07-25, 11:30 AM #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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