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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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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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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漲 停
我就請你想想看 , 交通部的道安規則 , 說那個中間車道是快車道 , 所有慢車不能行駛
. 而營建署的設計規範確定義成混合車道 , 允許腳踏車使用 .
你說誰錯 .

你大概忘了看到混合車道的定義 , 汽車 + 機車 + 人力車


誰錯誰對那要看交通部跟內政部自己的說法.不是你我說的算.
兩個不同但相同層級的行政單位.

還有我有修改一下這篇請你在看一下
     
      
舊 2012-07-25, 11:26 AM #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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