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漲 停
你被他牽走了 !
道路設計規範中的混合車道允許腳踏車跟資源回收推車使用 ,
中間車道真的可以這樣被使用 ?
交通部的定義最清楚
那叫快車道 , 所有慢車都不能行駛 .
而內側為禁行機車道 , 白牌綠牌機車不能使用 .
夠清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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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認知下一手冊上的混合車道.
在2線道以上外側車道有畫設快慢車道分隔線的(快車道+慢車道才是混合車道)這樣就能解釋他畫的
斷面為什麼會有機車加汽車.
在雙向各單一線道上車道寬跟混合車道規定一樣.或有畫路面標線的.才會符合設計規範的
斷面圖.因為夠寬所以汽機車可以並行.
所以我覺得台北市的說法有問題.
可是有拿出證明來.扶持自己的說法.先不管官員說得對不對.至少有依據.
至於官員說的
跟手冊裡的混合車道名詞有相違背(因為法規是快車道.)(這要交通部內政部各至為政嗎

)
有沒有錯.可以再來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