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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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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太古
一個是法律、一個是規範(連法律都不是,不知道要算什麼)
這樣要用誰的名詞比較精準很明顯吧~


不同法源,不同主管機關,

有「誰該聽誰」的問題嗎!?

內政部如果要聽交通部的訓話,那就完全亂了套 .....

像這種平行溝通的問題,

最多最多就是兩造主事者出來協調,

協調出一個折衷方案共同遵守,

絕不是某人一口咬定某一方錯誤,

硬要吃下某人認為對自己有利的說法,

這種莫名的堅持完全建立在自己的幻想空間裡,

一點也不實際!!
 
舊 2012-07-25, 11:10 AM #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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