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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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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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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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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漲 停
已經多次說明 ..
1. 開放機車行駛內側 , 可以避開大型車 .
2. 既然開放機車行駛內側 , 與現在無異 , 而在相同數量 , 但是空間加大 ,
密度就會降低 , 如此之下 , 彼此碰撞的情形將會減少 . 台北市忠孝東路
四段就是最好的例子 .



目前交通規則第99條 , 就是把機車跟大型車輛限制在同一空間 .
我們要求開放內側 , 如此就可以閃開大型車輛 .
別凹了 , 很難看 .


他的意思是說.中線道大型車是可以超車的.所以大型車也是可以行駛中線.但只有在超車的時候.
機車是汽車的一種.汽車也是汽車的一種
你陷入文字地獄了
舊 2012-07-25, 09:38 AM #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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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男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