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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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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referee_c
如果你說同一部門的法律比規範位階高,這似乎沒問題.
但內政部和交通部是兩個不同部門,不同部門的條文位階,也是這樣比高低的嗎?

我的疑問也就是,[內政部營建署的規範]真的是比[交通部公路總局的交通條文]位階還低嗎?
這個部分我是真的不懂,就看大家的討論,看是不是能得到結論.

憲法>法律>命令>手冊,沒有在分這是哪一個部會的,更不能以下犯上,這個真的需要討論?還是高中、大學老師都沒教?我記得我當年遇上的老師沒這麼混啊!

總算知道為什麼機車黨有關的議題衝突這麼多了.....
舊 2012-07-24, 09:59 AM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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