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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太古
好像有些人搞不清楚法律位階
我來舉個例子
假設,注意!是假設喔!!!
假設,法律規定男生要當兵女生不用
但國防部在某些手冊裡卻明定了女生的規範等等(如女生幾歲到幾歲要當兵之類的)
那女生是不是要去當兵了...

你這裡的法律是[憲法],憲法的位階當然是最高的.

但是,他們現在的爭議,就是到底哪一個法律位階高,所以你這個例子不恰當.
舊 2012-07-24, 01:48 AM #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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