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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行車安全宣導 : 在交通規則中 , 機車就等同於汽車 , 是汽車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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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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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sazabijiang
我倒是有不同的看法.
正因為法規裡把機車(摩托車, 機器腳踏車, 隨便啦)都視為汽車的一種,
所以才需要第十七條列出例外條款.
怎麼不寫自行車不得上高速公路 ?
原因就是你寫的 , 這些都是"
汽車
"的除外條款 .
解讀能力很差 , 硬ㄠ而已 .
那種文章我是不會去回的 .
連最基本的定義都會搞錯 , 看不懂 , 那就不用討論其他東西的 .
2012-07-23, 08:47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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