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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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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二手市場
文章: 89
引用:
作者solonglin
很明顯的,機車的定義,法條早就不合時宜了
應該建議修法


恩.至少要分為速可達及打檔車
在以排氣量再細分.考到哪個等級.就只能騎哪種車
舊 2012-07-22, 05:19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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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男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