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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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eef
說過了,公務員是一群不事生產的人員,從經濟學角度看,他們的存在是為了節省交易費用(請參見R. Coase: The Nature of the Firm),但依照同樣的經濟學邏輯,他們本身也是創造、增加交易費用(請參見張五常: The Contractual Nature of the Firm)禍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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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省交易費用, 這一點的確是政府存在的意義. 所以我一直認為政府應該只負責維持秩序, 其餘業務越少越好. 其實這一點如果有做好, 是對生產有幫助的, 不能說是"不事生產".
至於政府實際上也創造增加****易費用, 那是全民共業. 選民有無理要求, 不能只怪公務員.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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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eef
公務員既然是必要之惡,從經濟學上來看,一個社會花費在公務體系上是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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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如果真有維持好秩序不阻礙不幫倒忙, 民營企業自然會蓬勃發展日益茁大. 所以公務體系在經濟體裡的花費會是相對的少, 但這應該是個自然結果. 你如果本末倒置刻意去減公務員薪水, 當然就只能請到廢才歪才. 讓廢才歪才掌控國家政策, 那造成的浪費根本是以兆起跳的.
其實一個部長級的人物如果有把事情做好, 一年幫納稅人省個幾百億也不稀奇, 就算給他十億酬勞也很划算. 但台灣現在是很典型的在因小失大, 惡性循環.